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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1-12-07 点击数:

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校教字201520

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理论、基本方 法、基本实验技术,培养学生的观察、操作、分析和创新能力,锻炼学生进行科学实验和独 立工作的能力。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总则

1、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它的基 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 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并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二、 实验教学任务管理

2、 实验教学大纲

每门实验课程都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要注 意与理论课和其它相关课程的联系,使之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避免重复设置或遗漏。

3、 实验教材及指导书

每门实验课程都要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或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实验指导书应当说明本实验的目的、要求、原理、步骤、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4、 实验课程教学计划

每门实验课程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制定详细的实验课程教学计划和安排,确定实验 课程的实验项目名称、实验内容、学时数、指导老师、实验地点等,于每学期开学4周内填 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附件1)报学校汇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设综合 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

三、 实验教学过程

5、 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撰写教案。新开的实验课和新增的实验项目,实验指 导教师必须先进行预实验,由院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新设实 验项目审批表》(附件2),评议合格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开课。每次实验课,实验指导教 师、实验技术人员应当提前检查实验器材,做好实验课的准备,确保实验课按时进行。

6、 每门课的第一次实验课,实验指导教师均应当向学生详细介绍实验课的意义、重要性、要求、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7、 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实验前必须做好课前预习,熟悉实验内容及要求,不做预习 的学生不准进实验室做实验。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听从指导的学生,指导 老师可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8、 实验操作开始前,实验指导教师要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并讲解本次实验重点、 难点和注意事项。要加强学生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实验方法的训练,培养学生严谨、认真、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实践能力。实验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实验分组 要求指导学生实验操作过程,保证每位学生都能得到有效指导,保证仪器设备及人身安 全。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整理清洗实验物品,经清点后,学生方可离开 实验室。

9、 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课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实验课记录本,并在实验 原始数据上签名、注明成绩和批改日期,作为实验考核的依据;及时批改学生实验报告 (附件3),并对学生进行反馈;每届学生的实验报告应妥善保存五年。

10、 实验室负责人应按时填写岗位日志,每学期应对本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 作做出总结。

四、 实验课程考核

11、 实验指导教师必须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制订实验课的考核办法和考核形式,并在 第一次实验课时告知学生。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实验课程考核办法,给出 学生相应的实验成绩,由课程主讲教师按照相应比例计算课程总评成绩;对于独立设课 的实验课程,考核形式必须以实验技能考核为主。

12、 学生在一学期内实验课旷课累计达考勤次数的1/3以上者,或请假缺课时数达 三分之一以上者,或一学期内实验报告三分之一不交者,该实验课成绩以零分计算。

五、 实验指导教师

13、 实验指导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应由教师 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的人员担任实验教学任务。首次上岗的实验指导教 师须经过试讲、试做,经院(部)考核合格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承担实验教学的任务。

14、 各院(部)应经常组织本单位实验指导教师集体备课、互相听课、观摩教学,定期检查教案和试做实验报告。

15、 实验课的教学质量是考核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认真按学院有 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记入考核档案。

16、 实验教师必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大学教师资格 证书。实验技术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实验系列或工程系列职称(技能型实验 项目的指导除外)。

六、 实验教学质量监控

17、 院(部)和实验中心是实验教学管理的主体。各院(部)和实验中心应采取切实 可行的措施,调整实验室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资源共享的实验室体系,加强实验教 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检查监控,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实验教学体系、内容、方法和手 段的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18、 严格执行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减少或变更实验项目和学时, 确保实验开出率;鼓励各教学院(部)更新实验教学内容,逐步增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 目的比例,每年更新的实验项目数占实验项目总数的5%左右。

19、 学院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实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实验教学检查采用随机性抽 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各教学院部教学督导组也要经常性的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督导, 并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4),形成书面总结,将实验教学检 查作为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

20、 实验教学检查内容一般包括: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是否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开 出实验项目、实验项目变更材料是否完备、是否具备实验指导书、实验分组情况等实验教 学运行情况,以及实验室向学生的开放情况;抽查实验报告、实验预习记录、实验室日志; 听实验课、查看实验室环境等。如有未按要求开展实验教学的情况,将予以追究相关当 事人责任。

21、 教务处将结合实验教学改革建设的实际,加强对实验教学过程和实验教学质量 的检查监控,会同资产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七、 附则

22、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

2 江西中医药大学新设实验项目审批表

3 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报告

4 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


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

学科组名称: 制表人: 开课学期:

1

实验课程名称

实验授课班级

人 数

理论课授 课老师

实验计划 学时

实验课程 开出日期

节次

开出实验项目

组 数

每小组 人数

实验指导 老师

实验准备 老师

实验 地点

开课 学院

教学 周次

备注

课程名称应与课程表 中课程名称一致

应与课程表中班级 名称一致






相同课程,相同实验项目 名称应统一,并与实验大纲 中项目名称一致









































































































































学科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实验教学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教学院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江西中医药大学新设实验项目审批表

专业:

课程名称

总学时数 实验总学时数

新开实验项目名称 学时数

新开实验

项目的 依椐及 意义


实验项目 内容简介

申报教师签字):

年 月

学科组

意见

学科组长签字:

年 月

学院

审批意见

主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学院盖章)

教务处

意见

教务处领导:

年 月 日(教务处盖章)

备注:不限数,双面A4纸正反打印

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报告

课程名称

姓名 学号

班级

实验室名称

实验地点 实验小组成员或组号

实验项目名称

实验学时



实验原理

实验目的

主要仪器设备

实验内容

注意事项

实验数据分析及结果

问题讨论或心得体会

教师评阅

签名:

日期:


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

实验课程名称 实验室名称 实验计划学时

实验授课班级 实验指导老师 实验准备老师

检查 内容

序号

检查主要 项目

检查细目

权重

得分

教学文件

1

基本文件

是否有内容完整的实验大纲实验教材实验项目卡片

0.6



教学运行 文件

是否有实验课表是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实验大纲内容)、预 实验记录本实验报告学生实验成绩及相关考核材料实验教 学研究论文或资料

0.6


3

制度文件

建设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0.6


教学内容


实验项目 开出情况

实验项目开出率100%记满0.3分,;实验项目更新率>20%且有 实验项目变更报告材料的记0.3;是否含有综合性设计性实 验项目有且开出记0.3

0.9


5

实验室开放

实验室是否完全开放部分开放未开放

0.6



实验教学 任务量

每年人时数M 40000,记为饱满每年人时数M 20000,记为合格

0.6



实验教学 计划执行 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安排实验课实验教学内容应与 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要求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教 学安排执行教学保证

0.5


8

实验室开放

实验室是否完全开放部分开放未开放

0.6


教学过程


实验准备与 指导

教师是否有实验试做与准备记录实验教学教案学生实验预 习抽查记录新开实验新上岗教师备课教案和预备试验报告 等

1


10

教师指导 实验课情况

教师是否认真指导实验所指导的实验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组教 学计算机课程每35其它课程每25人配备一位实验实 践指导教师),是否有迟到溜号现象指导老师长时间缺勤应 计零分

2


11

实验员准备 实验课情况

实验员在实验过程中是否一直在岗在准备室或负责实验室 内),及时为指导教师和学生配备实验用品

0.4


12

学生成绩

学生实验成绩有评定考核办法以技能考核为主的记满分

0.6


13

实验报告 批改情况

实验报告是否有签全名有批语标注批改时间等

0.2


14

实验记录本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填写是否完整是否认真填写实验记录 本以及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

0.2


验环与全 实室境安

15

实验室环境

整个实验室包括准备室的环境文化的整体状况实验室包括 准备室卫生是否良好实验设备及物品摆放是否有序整齐

0.3


16

实验安全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是否加强管理

0.3


总计



总体 评价

存在问题

评价结论

检查人:(签字


江西中医学院材料、低值品、
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

院发2009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学校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 称物资)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防止积压浪费,避免断档脱节,做到物尽其用,保证教 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 法》、《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备1997 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 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的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节、节约使用”的 原则,必须做到“采购添置有计划、使用消耗有定额、仓库保管安全可靠,帐目清楚手续健 全。”

第三条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物资供应和干部职工队伍的建设,配备政治思想好、 责任心强、懂政策、熟业务、守纪律的人员担任物资供应、统计、会计工作;要不断加强干 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工作,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熟悉工作要求,不断提高 管理水平,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应加强对全体师生员工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等方面教育, 自觉地管好、用好各项物资,反对一切铺张浪费的行为。

第二章物资的范围、分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

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

1. 材料:指一次性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

181

燃料、试剂等。下列物资也纳入材料管理:

1 价值在2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部分公、民两用物品除外);

2 虽价值在2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仪器设备;

3 虽价值在200元以上,耐用年限也在一年以上,但不能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

2. 低值耐用品是指价值在800元以下(一般行政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下),200 (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能独立使用的物品。部分价值在200元以下,但如下 公、民两用的物品,也纳入低值耐用品管理范围:

1 仪器仪表类:录音机,照相器材(镜头、放大镜、曝光表、闪光灯等),万用表,计算 器,望远镜,钟表(含秒表),电话机等;

2 机电类:电扇,电取暖器,电热水器,打印机,成套工具,医疗器械,电动工具(如 电钻)等;

3 其他:灯具,皮制箱包,密码箱,乐器,贵金属及其制品(金、银、铂等器具)等。

3. 易耗品:指容易破碎或消耗的物资有的单价可能超过固定资产的最低界限), 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等。

第六条物资一级分类按教育部的统一规定执行,二级和二级以下的分类按附后 《江西中医学院材料(易耗品)管理分类表》和《江西中医学院低值品管理分类表》规 定实行。

第七条库存物资的记帐价格,按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有 关规定办法。

第三章计划与购置

第八条物资采购计划与采购要求按《江西中医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供应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教学、行政办公物资实行定额供应。各部门教学物资分配定额由教 务处根据各教学院(部)专业特点、教学计划要求及学生数进行分配。每年6月底前教务 处应将下学年物资供应指标下达到各教学院(部);行政办公物资分配定额由学校两办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情况于每年11月下达各部门;学校所有科研实验所需的物资,均应从 专项科研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各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量入而出的原则统筹安排本部门定额范围内的物 资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节余部分可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物资领用经手人应凭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物资领用单(用于教学 实验的还应附教学计划安排)或学校计划财务处的缴费收据到资产管理处物资仓库领用 物资。对贵重、剧毒、放射等物品的领用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仓库保管人员要认真 核对领用物资的明细单,并认真如实填记部门物资定额供应本,计算出剩余金额,防止部 门经费超支。请领物资时,请领人不得超计划索要物资。

第十二条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等经 费独立核算部门的物资供应从学校下拨的运行经费中核支。

第五章库存物资的管理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处要按照“适当集中,简化手续,方便领用”的原则,建设并管理 好物资仓库。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处要指定责任心强、熟悉物资业务知识的人员负责仓库的管理 工作。仓库管理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要及时收 集使用单位需求,如遇物品缺货时,要耐心解释,并及时记录和填报请领计划单,保证供 给。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处应加强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做好“十防”工作(防盗、防火、防 水、防涨、防震、防曝、防毒、防腐、防锈、防磨),避免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物品损失。

第十六条物资仓库管理人员和物资采购人员对到校物资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 续。验收物资时,要认真核对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需要检测的物品要认真组织 检测。贵重、稀缺和国外订货的物资要组织使用单位有经验的教师或技术人员参加验 收。要及时处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七条库存物资应按不同属性和物理化学性能分区、分类存放,做到定位存放、 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卡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坚持做到“双齐”(堆放整齐,库容整齐)“三一致”(帐、卡、物一致)。对贵重、稀缺物品应进行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和记载, 并定期进行查对。

第十八条 资产管理处要运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展库存物品定额的管理和研究, 根据历年来物品发放情况分析,确定库存定额和调整定额,以求逐步达到合理。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处应对仓库物资实行双人管理制,双人锁、双人帐目、双人收 发、双人复核、双人清退的制度。凭证、印章专人保管,下班后锁入橱内。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注意节约使用物资,严防浪费。对由于保管人或使用人的责任 而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要视情节及损失轻重,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要予以行政 处分。

第六章在用物品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一般不设库房。为了保证日常消耗和维修需要,可有一定的 备用量,常用物品备用量不超过一个月;专用物品备用量不超过半年。对于积压的材料 (低值易耗品),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和处理,避免重复购置,造成新的积压和浪费。

第二十二条资产管理处负责调剂处理校内积压物品。各单位积压物品应及时报 告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可组织必要的检查鉴定,未经资产管理处同意,任何单位或 个人不得随意处理积压物品。

第二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从资产管理处的校级库房领回或从市场购回的物资,要指 定专人负责,建立物资管理流水帐。使用人领用时,要在帐目的领用栏目中签名,以备核 查。使用单位要在物资总帐下,单独设立低值耐用品分帐,做到帐、卡片、物品三相符。 贵重物品要单独立帐,领用时要有报告,并由资产管理处领导审批后方能领用。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部门每学期自行组织一次检查,检查物资领取、使用情况,学校 每年组织一次检查,要将检查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校领导。

第七章危险物品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说危险物品是指易燃品、易爆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

第二十六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资产管理处要按有关规 ,设立危险品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并应建立经常的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变质、分解造 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第二十七条资产管理处要指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要加强管理,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制定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条例、确保人身和物品的安全。

第二十八条 危险品的提运,应严格遵守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国务 院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资产管理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检查,督促职能科室和责任 人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十条一般危险品的领用,要经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批准,剧毒等危险品,要 经资产管理处、保卫处批准,才准予领用。领用时,要双人领取,双人签名。领、用、剩、 废、耗的数量要详细记录,归档存放,妥善保管,以备查用。用剩数量要及时退库,退库时 同样要双送双收。装剧毒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废渣要按公安、环保部门的规定, 报校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第八章帐物处理

第三十一条 按适当集中,分级负责管理的要求,对各部门

物资管理帐、卡设立要求如下:

1. 校计划财务处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的有关科目分别设置总帐,资 产管理处按物品一级分类目录建立分户分类帐,对各类物品的增减变化进行金额记录。

2. 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设置与计划财务处对口的物品总帐,一级分类帐。

3 .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管理的各校级库房,要设置本库物资总帐,总帐下设有品 名,数量,单价物品的分类明细帐。

第三十二条物资帐、卡和收支单据,由资产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共同协商制定。 所有单据都须有负责人,制单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如验收入或发料人)的签名。帐(卡) 及凭证单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帐(卡)销毁应按财政部规定的手续办理。帐 务处理手续如下:

1. 保管和记帐的人员在接收和开始使用帐(卡)时,要在启用页上签字注明开始日 ;帐(卡)交接必须严格,要由经手人和监交人签章,并注明交接日期。

2. 购入或调入的物品,由经手人分别填写入库(仓)单,办理入库(仓)手续后,经资 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和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报帐。

3. 使用单位领、退物品,应分别填写领料单或退料单。

4. 使用单位物品报损报废处置按照《江西中医学院固定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资产管理处各仓库应在每周五下班前清点当周出入库物品数量,登 记材料帐或卡片,每周按时交入、出库票,不跨周,月终要及时盘点对帐,报送物资盘点统 计汇总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年12月中旬,资产管理处要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仓 库物资盘点工作。对清查盘点(低值易耗品)的结果,要填制“材料(低值易耗品)盈亏报 告表”,并按规定上报学校计划财务处和监审处备案。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规定,采取切实措 施,加强对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特别应加强对民用性较强的材料、低值品、易耗 品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占有或变相占有学校财产,对违法、违纪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

第三十五条 学校要开展对物资使用情况的检查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的人员,应 该表扬与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失职人员,应该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 认识程度,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一级 科目

分类号

二级科目

明细(三级)科目

建帐 要求

00100

办公印刷 体育用品

党政工团等有关部门按教职工人数或学生人 数购买的学习用材料、各部门订的报刊杂志、 学校用的专用宣传资料、各类竞赛、评比用奖 品、纸张、笔墨、办公文具u盘、硒鼓、色带、墨 合、印泥、印油、茶叶、横幅、乒乓球、羽毛球、网 球等.

学 校 设 分 户 类 总 帐

部 门 设 类 保 管 明 细 帐

00200

环卫用品

拖把、水桶、锹、锄、卫生用药品、绿化用品(具) 等.

00300

生活用品

水瓶、水壶、茶杯、盆碗、烟具、床上小件用品、 玻璃器皿、劳保用品等.

00400

水暖材料

供水供暖用各种管材、钢材、弯头、闸阀等等.

00500

基建及维 修材料

基建或维修用玻璃、钢材、管材、木材、水泥、线 材、汽车维保配件等.

00600

煤炭及 石油产品

煤炭、沥青、汽油、柴油、煤油等.

00700

电器材料

供电用各种电线、电缆、插座(头)、灯管(泡) 等.

00800

实验材料

实验用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木材、 水泥、化工原料及试剂、煤炭及石油制品、建筑 材料、电工电子元器件、实验用易损小工具、量 具等.

01100

药材教材

各类药材.各类教材.

01200

图书资料 胶卷照片

图书资料(无统一书刊号印刷品)录有内容的 磁带、唱片VCDDVD.彩印、彩扩胶卷等.

187



一级 科目

分类号

二级科目

明细三级科目

建帐 要求

00901

仪器仪表用 品

交流电流表直流电流表显微镜普通用称量天 平放大镜变焦镜滤色镜放大机晒箱及爆光仪 器上光机定时器电度表水压表万用表等

学 校 设 类 总 帐

部 门 设 类 保 管 明 细 帐

00902

机电设备

切肉机蒸饭箱切菜机电炉燃气炉灶三 轮车手推车缝纫机自行车电扇交流接触器 空气开关气泵继电器等

00903

电子设备

随身听影碟视盘机音箱录音机扩音机)、无 线话筒充电器电子通讯器材稳压电源学习机 电话打印机等

00904

工具量具

卡尺千分尺千分表量规锤子起子钳子扳手剪刀烙铁锄等

00905

家具

塑料家具楼梯宣传牌展板标牌等

00906

文体设备

二胡小鼓大锣吉他遮阳伞棋类球类运 动鞋等

00907

印刷设备

油印机等

00908

卫生 医疗器械

磁疗机血压计听诊器出诊箱针灸包频 谱仪等

00909

行政 办公设备

吸尘器取暖器洗衣机甩干机电烫斗饮水机 保温杯应急灯真皮包)、观赏盆景保安器材 照明电器等

00910

其它 低值品

集成模块各类标本模型微机配件服装等

江西中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
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院发2012: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管理职能,调动仪器设备 管理和操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优化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资源配置, 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学科发展,搞好科研平台建设,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江西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管理暂行办法》及《江西 中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实行协作 共享:

一) 价值1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 运行正常,故障率不高于5%

三) 能提供对外服务机时;

四) 定期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所提供的数据准确、可靠;

五) 操作使用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三年以上仪器操作经验(贵重精密密 仪器要有专门的上岗操作证)。

符合以上条件大型仪器设备因质量差或使用年限过久,性能降低,经资产管理处核 查批准后,可不作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条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原则是:依托学科

(平台),相对集中,专管共用,开放共享,有偿服务,效益优先。

依托学科,相对集中。各部门应打破大型仪器设备分散、封闭和垄断的状况,依 托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将本部门大型仪器设备相对集中存放,统筹管理和使用。

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各部门应按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使用要以服务学校教学科研为根本出发点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大型仪器设备资 最大限度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潜能

有偿服务效益优先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实行有偿使用,以保证科研经费 的合理利用,充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成立江西中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下设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心挂靠资产管理处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审定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规章制度目录

审批共享基金的使用申请

组织评价各部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审核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 中的处理意见

审定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

第五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负责起草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提交管委会审批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审核工作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网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

组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受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的申请

组织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开展与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外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完成管委会授权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六条大型仪器设备拥有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大型仪器设备配备相对稳定的保管操作人员,以保证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正 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三) 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提交本部门大型仪器设备有关共享信息(要求在设备安装 调试完毕后3个月内完成)

四) 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用户的测试任务或拒绝用户前来进行研究工作;

五) 健全和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机制和管理制度;

六) 接受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委员会及服务中心的指导和协调。

第七条 设备保管使用人员职责:

一) 所有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严格的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和上 岗证照;

二) 熟悉大型仪器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掌握其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了解大型 仪器设备一般故障的排除和处理方法。定期

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准工作,使大型仪器设备

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部门领导汇报;

三) 热情为用户服务,及时安排和完成用户提交的分析测试任务,为用户提供真实 的分析测试结果和规范的分析测试报告或合格的加工产品,按时为具备大型仪器设备操 作资质的用户提供上机服务;

四) 监督操作人员如实填写仪器使用记录,主要包括实验项目名称、使用机时、使用 耗材、试剂种类和数量、应收取的实际费用等内容;

五) 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六) 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标准,不得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七) 保持大型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整洁有序,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 用户要求:

一) 用户根据实验要求,提出预约申请,并说明所做实验的特殊要求和条件等,以保 证大型仪器设备按时开启使用;

二) 用户预约后,应根据安排使用共享仪器设备。因用户方面未能按时使用造成的 试剂、材料等方面的浪费,由用户负责;

三) 具备相应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资质的用户可以持证并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操作 仪器设备;

四) 用户必须遵守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服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的管理,维护实验室内环境卫生和秩序;


五)实验完成后,用户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结清账务

第三章共享使用程序

第九条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使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使用者利用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网查看设备的使用

安排情况;

二) 按网上要求,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并提交给仪器所在部门;

三) 仪器所在部门提出安排意见,通知申请人协商确认仪器使用的相关细节(如使 用时间、地点、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等);

四) 使用人按仪器所在部门安排意见,到计财处办理缴费手续,并领取仪器设备共 享使用代金券,并同时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江西中医学院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登记表》, 代金券当年有效,结余部分可退。

五) 使用人按收费标准到仪器所在部门缴纳仪器设备共享使用代金券,仪器所在部 门完成使用安排工作,同时上报服务中心在网公告;

六) 使用工作结束后,使用者应认真填写《江西中医学院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登记 表》。仪器所在部门负责收取代金券和江西中医学院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登记表》,作为经 费结算依据。

第四章收费与管理

第十条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相结合方式确定。有政府定价 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执行。没有的项目,由资产管理处牵头, 参照兄弟院校和相关科研机构等的收费标准,结合学校实际,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全校 统一收费标准,报管委会批准。

第十一条共享服务收费标准以每机时或每份样品进行定价,包含以下内容:设备 折旧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实验耗材费、技术服务费和管理费等,公式为:

收费标准=设备的折旧费+维修保养费+消耗费+技术服务费+管理费

一)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账面价值折旧年限年规定机时

192


);

设备维修保养费:设备维修保养费=仪器设备原值X1% :年规定机时数;

消耗费:与检测实验有关的水实验材料等一次性消耗实际费用计价

技术服务费:一是按作业时间计算标准为每人每个机时30二是按样本数 计算收费标准按测试内容议定

管理费为前四项费用总和的25%

第十二条校内服务在以上标准基础上扣除设备折旧费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按规定进行网上公布

第十四条各部门共享设备有义务为教学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共享收益分配的原则是:兼顾学校依托单位及设备管理人员的利益,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的有效共享

仪器设备折旧费交到学校计财处部门设备购置专用帐户

管理费分配按江西中医学院部门创收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执行学校提成用 作补充共享基金

计财处每年12月中旬前凭各部门上交的仪器设备共享使用代金券和江西中 医学院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登记表与有关部门进行经费结算

第五章共享基金的设立与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每年从设备费中预留50万元作为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

第十七条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使用方向

补充共享仪器设备的维修费标准如下

通用设备使用时机

ZJS 21400

GXJSN600

ZJS2800

GXJS2400

ZJSW800

学校承担维修费比例

Z * 60%

Z * 30%

0


专用设备使用时机

ZJS2800

GXJS2300

ZJS2400

GXJS2200

ZJSW400

学校承担维修费比例

Z * 60%

Z * 30%

0

注:上表中Zjs为仪器设备校内总使用机时,GXJS为校内共享使用机时,Z为设备价 值的1%。仪器设备校内总使用机时和校内共享使用机时同是达到上述要求时,才可申 请共享基金。

二) 资助部门共享仪器设备升级改造。

符合下列条件的部门共享仪器设备,可申请共享基金,用于仪器设备的升级改造、新 功能开发:

1 单台价值20万元(人民币)以上;

2 升级改造、新功能开发技术先进,方案可行;

3 使有机时超过规定机时的一倍以上。

三) 对参与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六章考评与奖惩

第十八条 大型仪器设备考评的基本原则是“考评促管,管理促效”。

第十九条 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工作根据《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 价表》定期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内容主要有:开展资源共享的有效机时;人才培养;科 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和开发数;资源共享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账目 管理及日常维护管理情况等方面。

第二十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考评工作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实施。考评工作每年进

行一次,评出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一条 考评工作的程序

一) 大型仪器设备依托单位认真总结共享工作经验,组织自查自评。

二) 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互查、互评,提出初步考评意见。

三) 管委会对资产管理处初评意见进行评审,确定奖惩决定。

第二十二条 奖惩

一) 对共享效果好、开放服务质量高、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给予物质和精神 奖励。

二) 对因服务态度、工作质量、技术水平等主观因素影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正 常开展的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对私自接受测试(加工)任务,或暗中收取测试(加 工)费,或不执行共享测试任务,或为用户提供虚假检测数据及不合格加工产品者,


或因操作人员失职造成测试数据错误并给用户造成不良影响和损

失者按学校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处理

对有条件而不能及时开展资源共享工作,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又低于200

/年的单位和实验室视情况按以下条款执行

1 查找原因,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改进

2 减拨或停拨有关费用

3 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学科组或实验室负责人及有关设备管理人员不能参与当年学 校各类评先评优

4 大型仪器设备年度校内使用机时达不到规定标准机时通用设备为800机时 用设备为400机时的应向学校交纳设备闲置费专用和保密项目使用设备除外)。 置费从设备所在学科实验室建设经费或院部运行设备费中支付

闲置费=设备购价格*闲置费收取比例

校内年使用

机时数小时

0 -200

201 -300

301 -400

401 - 500

501 - 600

601 -700

701 -780

闲置费

收取比例

1.5%

1%

0.8%

0. 6%

0.4%

0.2%

0.1%

5连续二年校内使用机时达不到合格标准机时者调拨给学校其它部门管理和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大型仪器设备所在部门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江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损坏、
丢失赔偿规定(试行)

院发2009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固定资产的责任心, 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江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属各单位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保管、使 用、维护和安全、消防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家财产教 育,加强检查,切实防止固定资产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 学校对一贯严格执行制度,爱护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有显著成 绩的;主动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固定资产减少损失的;以及对损坏、浪费、盗窃固定资产行 为坚决进行斗争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赔偿界限及计算方法

第四条 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责任人均应 赔偿:

一) 不听从指挥,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使用造成损坏的;

二) 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造成损失

(三)尚未掌握操作技术、 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固资产造成损失的

四) 在操作、使用过程中,指导老师指导错误或改正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五) 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保管不当,致使固定资产丢失或损坏的;六)由于领导失职,制度不健全,岗位责任制没落实,平时检查督促不到位而造成损 失的;

第五条 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酌情减轻赔偿:

一) 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造成;

二) 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设法减少损失程度、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 较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 携带设备器材外出做实验或实验室搬迁过程中已采取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设备 器材损坏。

第六条 因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经过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鉴定 及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经济损失:

一) 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但由于资产本身的特殊性,确实难于避免的损坏;

二) 因固定资产本身的缺陷或己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 耗;

三) 经批准试用稀缺仪器设备,属于实验操作难度大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的试验,或 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且确已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但仍难以避免而发生的 损坏;

四) 己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仍未避免失盗,经公安部门

鉴定属于外盗的;

五) 由于其它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如突然停电、 停水等;

六) 损坏轻微,经本人修复,不影响设备功能的,以及丢失零配件,本人以实物抵偿, 不影响设备功能的。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损坏,无法使用的,根据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和使用年限折旧 计算赔偿(固定资产分类折旧表附后),公式如下:

应赔偿金额=原值:使用年限X (使用年限-已用年限)。

当已用年限言使用年限时,只赔偿残值,残值指报废后出售该固定资产所得的价值。 当固定资产在被盗、丢失的情况下,残值计算公式:残值=原值X5%

因损坏造成固定资产报废的,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可减去残值。

(一)固定资产的损坏,能修复的按修复所需费用赔偿。

二) 丢失公、民两用性强的固定资产,一律按同规格型号的现行市场价赔偿,属隐匿 者或经查实擅自处置的加倍赔偿。

三) 对家具、房屋建筑等损坏赔偿,以恢复家具、房屋建筑原功能所需费用进行赔偿。

四) 图书资料的赔偿办法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毁坏植物的,按当时同品种同规格的植物的市场价进行赔偿。

六) 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易损品的损坏或丢失,按原值的30%赔偿。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赔偿方法

第八条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事故后,当事人必须在事发当日立即报告所在单 位,由所在单位报告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若是精密、贵重、稀缺设备器材受到损坏和其他 重大事故,还应附加由三名以上技术人员签字的技术鉴定书;若是固定资产发生丢失、被 盗或其他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同时报学校保卫部门,对破坏现场的要追究责任。

第九条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事故后,所在单位三天内填写《江西中医学院固定 资产损坏、丢失处置登记表》,并及时会同相关归口管理部门、保卫处查明原因,确定事故 责任人及相应承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及时进行处理后报资产管理处。一次性 损失价值在500元以内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报资产管理处备案,5005000元由资产管 理处审批,超过5000元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条 损坏的固定资产,如有修复价值,则由使用单位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修, 修复后继续使用,如无修复价值,则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办理固定资产销帐手续。

第十一条 损坏丢失固定资产,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的,由各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 责任。使用单位应界定各人责任大小,并根据每个人的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提出明确 的处理意见。对于一惯不爱护固定资产,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 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 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赔偿费由负责审批单位根据确定的赔偿金额及本人经济情况,决定一次偿还或分期偿还。如赔偿人经济上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经有关单位调查证实,经资产 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可以缓期偿还或减免。

第十三条 确定赔偿金额和偿还日期后由赔偿人所在单位按期负责催缴资产管 理处负责督促检查偿还情况,每学期清理一次经督促教育,仍然无故拖延不偿还的 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被批准分期或延缓赔偿的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在爱护仪器设备 方面确有显著成绩或有其他较大贡献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资产管理处审核, 主管校长批准可减免其待交的赔偿金

第十五条赔偿费上交计划财务处凭计划财务处出具的单据到资产管理处办理报 报毁手续

第十六条 对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向资产管理处和 学校提出复议资产管理处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隐瞒事故或有意包庇者 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材料低值品的损坏丢失被盗可以根据具体使用保管情况,参照上述程序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江西中医学院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
维修管理办法试行

院发2012:3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维修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益,延长 使用寿命,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 验室工作规程》、《江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是仪器设备技术管理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办法中所称的仪器设备,是指由学校经费(含部门自筹经费)购置的,国家拨入和接受 捐赠的,供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使用,并在学校登记上账的仪器设备和已在学 校申报立项的自行研制、开发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是指仪器设备在正常运行 的情况下,为延长寿命,保持性能而采取的保护性和预防性措施,维修是指仪器设备出现 故障或预测将要出现故障时而采取的修复措施。

第三条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服务教学、科研和行 政管理为宗旨,努力做到方便、快捷、经济和确保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 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纳入各部门日常管

理,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资产管理处是学校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的主 管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教学楼多媒体设备的维修 工作暂由资产管理处负责)。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制定、修改我校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管理制度;

208


二)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三) 负责拟定学校仪器维护保养和维修年度预算;

四) 负责对申请专项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故障鉴定、责任鉴定、维修措施和方案审 核及维修质量验收;

五)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部门专(兼)仪器设备维修管理人员的选聘、培训和考 核工作;

六) 负责协调处理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和维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中的职责主要有:

一) 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仪器设备维护保 养和维修制度;

二) 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下属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切实做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 修工作;

三) 仪器设备较多的部门应选聘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管理工作,并协 助做好培训、考核工作;

四) 拟定本部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年度计划与总结;

五) 负责仪器设备专项维修申报的初审工作,参加申请专项维修的仪器设备故障鉴 定、维修技术审核和维修质量验收工作;

六) 积极配合学校仪器设备维修工作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部门专(兼)职仪器设备维修管理人员的职责主要有:

一) 负责掌握管辖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特点,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 维护保养知识,协助做好日常维修工作;

二) 负责制定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指导监督使用人员正确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三)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考核;

四) 参与仪器设备故障鉴定工作,并提出初步建议。

第八条仪器设备保管使用人员和实验员负责对所用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其 职责主要有:

一) 负责所管仪器设备及其附件、配件的清洁、润滑和干燥等,做好防尘、防震、防 潮、防磁、防静电等工作;

二) 定期检查零部件是否完整、运转是否灵活,紧固部件是否正常,调校仪器精度及

技术参数等

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更换易耗件

维护设备自带计算机操作系统和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等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负责及时报修和保护性处理

及时填写好维护保养和维修的记录

仪器设备保养说明书上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三章维修管理

第九条维修原则

注重维护保养坚持预防为主

技术修理为主更换配件为辅

鼓励修旧利废,倡导勤俭办学

确保维修质量提高维修效率

第十条 仪器设备维修工作根据单台单故障修复所需材料费用的多少按以下标

准进行分类和审批

日常维修:5000以下维修项目属日常维修,部门领导审批

专项维修:5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属专项维修江西中医学院经费支出管理 办法审批

第十一条 维修程序

保修期内设备的维修凡在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尽量满负荷运 ,尽可能多地暴露问题要经常检查其技术状态存在技术故障的设备管理人员应及 时报告资产管理处通知供应厂商解决供应厂商不能履行售后服务的由资产管理处负 责协调对于新购仪器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未经厂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机体

签有维护保养和维修合同的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期内,有若发生超出合同规 定的项目使用部门应按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履行维修审批手续

对于已过保修期的的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首先由本部门仪器设备保管使用人员 或实验员进行检查和维修,处理不了的,可委托校外专业维修单位或生产产商维修,达到 专项维修条件的,按本办法进行申报


第十二条设备耗材和有时间性的易损件(如投影机灯泡,高压液相的氛灯,打印 机、复印机硒鼓等)更换不在专项维修范围内。单台多故障或多台单故障或多台多故障 维修费用达到专项维修标准的不属专项维修。

第十三条专项维修立项程序:

一) 仪器设备保管使用人员填写《专项维修申请单》,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院部负 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二) 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论证,分析故障原因、事故责任和确定维修措施与方案;

三) 按权限报学校审批。

第十四条维修处理:

一) 仪器设备维修工作安排上,各部门应本着“教学优先、基础优先、急用优先”的 原则进行;

二) 维修方式上采取校内自修和委托维修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和鼓励校内自修,加 强对外委托维修的管理;

三)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执行“谁产谁修”的原则;

四) 确因技术性能落后,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接近该设备原价的 50%)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按照《江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处理;

五) 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私自剖机维修,否则一切后果均由该设备保管使用人承 担。

第十五条维修验收:

一) 维修工作结束后,维修人员和仪器设备管理者及使用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 维修情况回执单;

二) 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专项维修验收工作。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验 收必须请有关专家参与;

三) 专项维修验收工作结束后,应填写验收报告,并加贴学校专用防拆封条。

第十六条维修质保期:

一) 日常维修质保期为三个月以上,专项维修质保期为半年以上;

二) 委托维修质保期按委托维修合同处理;

三) 零配件质保期按生厂厂家承诺执行;

四) 质保期内,若再次出现同样故障,由维修单位免费维修。

第十七条维修档案

仪器设备保管使用人员按要求认真做好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各部门必须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设立专门维修档案

第十八条因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应按江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损坏 失赔偿规定处理后才能修理

第十九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升级改造工作按江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管 理办法江西中医学院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各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 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之重新发挥作用

第四章维修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每年根据全校在用仪器设备总值和实际运行使用状况安排仪器设 备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和专项维修年度预算仪器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年度费用由 资产管理处按各部门仪器设备总值的1 %分配到各部门专项维修费用由资产管理处统 筹管理共享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用按江西中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 从共享使用费中支出非共享设备中能提供有偿服务的设备维修维护费按江西中 医学院部门创收收入分配管理办法》,从服务收入中支出学校不另外下拨维修维护费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设备维修费用只能用于教学办公和非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的维 修和经学校批准的培训支出严禁挪用

第二十二条日常维修费凭仪器设备日常维修回执》,专项维修费凭专项维修申 请单》、《专项维修验收单》、维修合同协议及正式发票办理报销手续维修经费的支 出审批按江西中医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资产管理处每年结合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对各部门仪器设备 维护维修情况进行考核对做出一定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因工作失职或日常维修保养不当和强行操作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而 导致损失以及在维修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收取回扣索贿受贿等违规违纪 行为的人员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
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字2014:75

为配合学校本科培养计划的实施,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 创新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要求各类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充分 地利用实验教学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实施开放,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制定本办法。

—、开放原则

开放性实验教学是实验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开放性实验项目应以培养学生的实 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性,给学生一个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力 争体现以下原则。

1 先进性:跟踪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结合教师的科研成果或在研项目,使学生初步掌 握科学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学会撰写科研报告和有关论证报告,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2 综合性:加强多学科知识点的交叉融合,强化基础,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 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 普遍性:收益面大,使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操作技能得到普遍提高。

立项范围

开放性实验项目主要包括:

1 计划内实验项目,学生跨专业选做其培养计划内未开设的其它专业培养计划内实 验项目;

2 计划外实验项目,实验室自行设计提供的培养计划外实验项目;

3 学生自拟实验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自拟且相关实验室能提供实验 条件的实验项目。

立项要求

开放性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有较好的科研基 础。学生自拟开放性实验项目,须由1名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指导。

214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学生跨学科跨学院申报

项目管理

1 开放性实验项目每学年申报评审一次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学年学校每年 五月份组织开放性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每年九月份向全校公布本学年拟开放 的实验教学项目的项目名称内容简介开放时间地点预约电话和指导老师情况等 学生选择

2 申报人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 学开放性实验项目进度表附件2)进行申报;教学院依据实验室条件实验室开 课情况等进行初审后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依据项目的选 题意义实验条件课题设计研究方法经费预算时间分配等方面进行评选确定立项 名单

3 每个项目都要进行中期考核教务处将不定期查阅实验室开放使用记录本》、 实验原始记录实验报告等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申请中期考核时间未申请者 进行统一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经费投入;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者可申请延期 期时间不能超过项目申请的年限,否则取消项目申请人资格

4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答辩和审核项目结题时,指导教师提交 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开放性 实验设计方案书》(附件4)以及档案材料实验成果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等全套资料 料审核通过后参加结题鉴定并进行PPT答辩

5 学生选做开放性实验项目由项目指导教师同意并到相关实验室进行预约登记, 每个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申请参加2个项目学生进入实验室需提前一周预约登记并 阅读有关参考资料,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方可进入开放实验室项目结束时学生需要 写出实验报告论文研究报告作品或实验总结由指导老师对其进行考核

6 参与开放性实验项目的学生考核合格者,给予科学素质类或专业相关类的选修课 2学分;在省级以上含省级CN号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者追加0. 5学分奖励学分可 以累加

7 指导教师要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在项目中要坚持严肃认真严谨细致一丝 不苟的科学态度;要严以律己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成果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一经 发现,将撤销项目立项收回已拨经费学生将依照江西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 》《江西中医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江西中医学院学生管理补充规定有关规定予 以处理

8在开放性实验实施过程中,有变更研究内容,变动参加人员提前或推迟结题, 目主持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教务处批准对由于态度不认真工作不负责而未能达 到预期结果或不能按期结题的予以通报并取消申报下一轮项目申请资格

项目经费和工作量计算

1 开放性实验项目经费进行专款专用,经费用于项目的实验费材料费参考资料 论文版面费等不得挪作它用;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至少有2位项目参加人 签字后方可报销

2 指导开放性实验项目的教师工作量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绩效岗位设置与聘任 管理办法修订)》进行计算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2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进度表

3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结题报告书

4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开放性实验设计方案


附件1

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名称: 实验室名称:

实验项目名称


实验项目类别

()设计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研究性实验

()小发明 ()小制作 ()小论文

:请在所属实验项目类别前括号内打“ V"

实验项目内容创新点

开放对象及要求

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类别

内容

经费

说明

































总计



可提供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

主要仪器设备名称

场地

主要实验材料



















开放时间

从第 周到第 周;每周 学时

计划学时数

学时

指导教师姓名: ;

指导教师职称:

实验准备人员姓名:

学科组或实验中心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院(部)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江西中医药大学 开放性实验项目进度表

填写人 填写日期

时间 日上午/下午/

晚上从 到 节

上课地点

开放实验

项目内容

周次

学时

指导

教师

职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本部门主管教学领导意见:

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

结题报告书

项目名称:
主持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

教务处制


填表说明

1. 结题报告是指完成了开放性实验后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结题要求的书面报告 内容是综述该实验的背景及其意义目标研究过程各阶段的时间人员分工工作进展 及主要成果还存在哪些有待于继续解决的问题及今后的建议与展望

2. 结题报告一般为1000字左右

3. 结题报告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


实验实施情况

1实验的景及其意义

2.目标

3.研究过程

4主要成果
































5.解决的主要问题

经费使用情况


















专家审核意见:

盖章)

201

教务处审查意见:

盖章)


江西中医药大学 年学生开放性实验设计方案

项目名称


课程名称


指导教师


年级班级


专 业


开课学期


成员签名


指导教师意见

教师签名

年 月

方案内容

实验目的明确实验任务所达到的要求

实验原理包括公式原理示意图及相应说明等

实验器材实验动物实验药品实验器材等

实验步骤方法

预期的实验结果

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参考资料列出主要参考书名


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开放
管理制度试行

教务字2015126

为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支持师生开展科技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 ,规范我院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实验室全面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 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 具有重要作用。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具备的条件逐步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 外开放,并及时向全校公布实验室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室名称、地点、实验室功能、规章制 度等,以增加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

开放内容

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求,确 定开放内容。开放内容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 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学习解决生产实践 和科学研究问题。

开放形式

一)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实验室开放可以采取立项的办法进 行(立项表见附件1)。

二) 机房、语音室、示教室、中药标本室、人体科学标本馆等实验室等的开放应基本 实行工作日运行的管理模式,实行学生自主练习。

开放方法

一) 每学期末,符合条件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其所拥有的实验能力,填写开放实验 项目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相关信息向学生公布。

二) 教务处在公布相关信息后,学生可至相关实验室进行预约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2),每个学生每学年最多只能申请2个项目,各开放实验室将能开展项目的学生名单汇 总上报教务处(汇总表见附件3),经认可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学生人数的 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能 创新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

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 方案做好有关的实验准备工作

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必须严格 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在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各实验室 应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学校将定期汇编开放实验室教学成果

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参与开放实验项目1 ~2且经考核合格者,可认定为成功 选修一门课程学分为2个学分开放实验室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成效突出者 校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考核各教学院所管辖实验室开放情况组织交流 实验室开放经验确保实验室开放质量教师指导开放实验项目应计算相应的工作量

对于采取立项方法进行开放的实验室实验项目指导教师根据立项经费进行包 干使用不另外发放课时费及实验耗材费具体经费使用参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 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机房语音室示教室中药标本室人体科学标本馆等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 心等在学校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以保证每个工作日能够向学生随时开放实验技术人员 实行坐班制年度考核同行政人员不再另行统计工作量

各教学院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根据本制度制定 本教学院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江西中医药大学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名称: 实验室名称:

实验项目名称


实验项目类别

()设计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 ()研究性实验

()小发明 ()小制作 ()小论文

:请在所属实验项目类别前括号内打“ V"

实验项目内容创新点

开放对象及要求

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类别

内容

经费

说明

































总计



可提供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

主要仪器设备名称

场地

主要实验材料



















开放时间

从第 周到第 周;每周 学时

计划学时数

学时

指导教师姓名: ;

指导教师职称:

实验准备人员姓名:

学科组或实验中心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院(部)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预约申请表

时间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所属系班级

开放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所属系

联系电话

邮箱

申请参与实验项目名称

计划学时数

1


2


3


开放实验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汇总表

教学院(部): 实验室名称:

实验项目名称: 计划学时数:

序号

学生姓名

所属专业年级

联系电话

邮箱

















































































开放实验室所在院(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江西中医药大学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教务字[2015 ] 127

为了进一步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实验室建设完善我校实验室规

范化管理,根据国家教委有关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和档案工作的有关规

特制定本制度

室工作案的内容

1 实验室建立建设与管理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 实验教学人员情况表

3 实验教学的有关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

验项目开出情况记录等

4 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实验室论文成果鉴定

奖证书等

5 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报废等记录;

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名单技术档案和开机使用记录

案的与管理

1 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分类存档工作

2 实验室专职人员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

料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3 实验室工作档案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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